声明人:刘凤元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我的孩子和侄女、外甥、外甥女等有关人员为救我早日出魔窟时,曾做出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错事,以及我曾在单位和为别人写过的“保证”,特此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9/1571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