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晓云、顾赛娟
过去写过“以后不炼法轮功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9/1571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