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肖振青

   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大法的,回想起来非常惭愧。一九九九年邪恶势力恶狠狠的迫害法轮功,向法轮功弟子施加压力,在此期间本应顶住这股黑势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,但是由于自己怕心重,使自己不情愿的做了错事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还烧了了法轮功大部份经书、资料、炼功带等。我对这件事情悔恨万千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恩师。我郑重声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坚持修炼大法不动摇,改正自己的错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0/15722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