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素林
2002年9月被迫去了派出所,所长让我在一个本子上签字,然后放我出去,现在严正声明:签字作废。一切不利于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0/1572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