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永淑
九九年迫害刚开始的时候,居民委到我家搜书,我拒绝了给它书,但把我的名字写给了它,我不应该写名,对他们不应该配合,现郑重声明:全部作废。坚定的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0/1572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