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韵华
在“610”的迫害下,本人所签的字以及有损师尊、大法的言行,郑重声明:全部作废。今后认真学法,全力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0/1572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