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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玉华

  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,邪恶恶党迫害大法,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我把书和法轮图交给了保卫科,并把师父的法像、《论语》及二本大法书都烧了。我非常后悔,特向师父道歉,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事全部作废。我决心更加精進,努力做好三件事,永远听师父的话,坚修大法,永不改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2/1573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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