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荔璇
我于99年“7.20”事件中,在保定有线电视台《有线5分钟》栏目中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话,是完全出于学法不深,在种种压力下所说的昧心话。特此声明:本人对大法永远是坚定不移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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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3/99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