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爱同
我在乡政府的恶人的空表上签了名字,后感到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不应配合邪恶,特此声明,以上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2/1573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