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洪艳
在一九九年七。二零邪恶迫害时,向邪恶写过“不修炼保证”,本人郑重声明所做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2/1573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