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玉、康春梅
我所写过的“不修炼保证”和说过不好的话声明全部作废。远离恶事,坚定修炼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2/1573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