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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秋格 在2006年12月份,乡派出所到我家收走大法书和经文、录音机、炼功带等,并强迫我到派出所走一趟。我的儿媳把我送到派出所,强迫我写了“保证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回家后,经过与同修的交流,我深刻的认识到我的所作所为都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这都是我学法不深、有怕心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给邪恶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,我要多学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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