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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淑芬

    2001年,在邪恶的洗脑班被迫害时,由于怕心和法理不明,为了早日解脱出来,我被邪恶的610强迫举手发毒誓:“不在任何场所、任何时间修炼法轮功”。一想起此事,我就觉的心里难受,感觉这不是一般的问题,是邪恶利用此毒招来彻底毁掉我,特此严正声明:在不清醒时,被迫所发的毒誓彻底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用实际行动弥补以前的过错,助师救度更多的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3/1574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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