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桂荃
自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法轮功以后,顺从了邪恶,在它们写好的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名,在村上看管人的本上也签了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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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3/1574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