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冬芳
以前在丈夫的迫使下,把师父的像和磁带送到管我单位退休人员家中,烧毁大法书一本,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3/1574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