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志华
在邪恶迫害大法开始时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和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以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继续修炼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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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3/1574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