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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文君 六月四日上午,派出所两名便衣到单位找我,取了我的手印、手指纹、字体。二零零五年八月七日,我被安全局非法抄家,被绑架到看守所,按过手印、手指纹、照相、签字等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有配合邪恶按过的手印、手指纹、照的相、签的字等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定的走好师父安排的道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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