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群 我于2006年12月27日贴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,当天被非法关押在区看守所。在被放出的前四天,公安分局的恶人写了一份书面材料,我签了字、盖了手印。现在严正声明:自己以上配合邪恶的所有的签字、盖的手印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