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兆芳
2000年8月份,我被叫到当地派出所问话,由于怕心,在它们的恐吓下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,放弃了大法修炼。声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定修炼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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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4/157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