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环
99年7月以后,我被街道居委会和村委非法关押两次,达一月之久,在这种高压下,我违心的写了对大法不利的话,现在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材料作废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/4/12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3/99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