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素云
在劳教所里写的“保证书、决心书”作废。“不放我回家就死在劳教所里”的签字作废。当时错认为自己对法坚定。以后决心加倍弥补过错,洗去污点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随师把家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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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4/157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