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杰
我是九八年得法的。二零零一年,被邪党迫害到教养院,当时写过的所谓的“三书”在此声明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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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4/157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