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桂英
2004年11月7日,当地派出所出动警车拉着恶警、街道主任、书记共9人進入社区,把我非法押送往洗脑班迫害,我违心的写下的“四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5/157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