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振芳
听了他人的邪说,走向邪悟,烧毁了大法书和其它资料等。声明:自己做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5/157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