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凤辉
在乡政府拿我老伴作借口的威逼下,我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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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5/157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