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倩兮、黄柏生、黄和平、余群英
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严重时期,由于自己的怕心,向邪恶妥协,签了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6/1576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