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珍
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身心受益非浅。九九年七月后,在高压迫害下,向邪恶签了字,承认了对师父与大法不利的话。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信师父和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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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7/157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