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子荣
我是九六年得法,邪恶的坏人给我写了“悔过书”,这不是我的本愿,现在我郑重声明:将恶人给我写的“悔过书”彻底作废。从此以后,我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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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7/157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