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慎淑华
在99年7月20日以后,邪党来我家照像,强制双手都按手印、签名。我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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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7/157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