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庆文
二零零零年,我的亲人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恶警非法拘留。为了亲人赶快出来,我配合恶警,帮助亲人起草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7/157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