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华
在中共的强制迫害中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事后觉的太对不起师父,现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其它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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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9/1577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