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美芹
六月十二日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签字、签名、手印全部作废;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9/1577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