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艳华
自己以前所说所写的和别人代笔写的“决心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大法修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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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9/1577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