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永勋
在生前被邪恶迫害,对以前所说、所写或由家人代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9/1577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