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苑霜
我于2000年12月21日去天安门证实法轮大法好回来后,由于思想不清醒、学法不深,写了保证书。这样做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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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2/9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