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永芙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,因学法不深,对法理不明,更主要的是有怕心,曾经向单位领导口头说过;“不会去北京”的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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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30/157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