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鹤
本人在七二零之后,由于怕心,配合邪恶参与制作、悬挂了污蔑、诽谤大法的条幅。现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并不断精進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30/1578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