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慧琴 99年7.20去北京上访回来后,曾配合单位邪党写过“认识”。2000年6月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出卖同修,向邪恶妥协,并写了“不发宣传品的保证”。2002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,在“释放书”上签过名。另外,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我的家人、朋友及单位曾配合邪恶多次在“担保书”上签过字。借明慧网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所做所为统统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