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荣
今年五月的一天上午片警,来到我家叫我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上签字,我未签。过几天后听丈夫说他签了字,现声明:他的签字我不承认,并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1/1579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