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维华
我以前所说“不炼了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师父回家,按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1/1579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