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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佩杰

    我是1996年得法的。2001年冬天,因为在本县发传单讲真相被当场公安非法拘捕,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70天。其间,我因不屈服,被游街示众。后因怕心,写下了“悔过书”。在出了看守所之后,又被迫在全县教育系统批判大会上发了言。后来又把公安非法搜去的《转法轮》交给父亲烧毁。严正声明:以上写的“悔过书”及说的侮蔑大法和老师的话一律作废。 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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