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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春艳 我在2000年4月去北京上访,被中共邪党强行从北京押送回本市看守所,被非法关押40多天。后来,我给中共邪党签了字后才被放回家。在这里通过明慧网严正声明:我和我的亲属给邪党所签下的一切字据全部作废。按照师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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