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富菊
从99年7月20日后,恶党几次跟我要书,我把大法书交了。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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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