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莲香
以前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亲属帮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此我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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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