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井芝
我声明我在拘留所里所写的"不炼功""不写法"以及别人替我所写所签的字,对正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。
我将努力挽回我所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纯正的大法粒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3/99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