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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四春 99年7.20以来,由于怕心,我未能坚定信师信法,被逼迫而违心的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,同时还写了“保证书”,出卖了同修。经过长时间自省,我万分悔恨自己对大法不忠、对师父不敬的行为,我深感罪恶深重。在师父慈悲呵护下,同修的帮助下,我决心重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严正声明所写“保证书”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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