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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玉芳 在一九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后,因我学法不深,加上怕心很重,曾违心的在派出所写过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后来又在派出所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。我深感痛心,后悔不已。严正声明:以前对不起老师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;所写“悔过书”作废。我决心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,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以前的过错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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