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艳珍
我因学法不深,在这场迫害中,把我手抄的《转法轮》毁掉了。现在经过同修的切磋和帮助我明白了,是犯了大错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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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