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钱建东
二零零零年,单位强求我在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表上签名,我在强权的逼迫下就签了。还交了大法书、法轮章、老师的法像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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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