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靳月娥
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,我就不炼了,并且烧了师父的三份经文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二零零二年我又从新开始修炼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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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